各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院系学生会:
为推进我院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学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凝聚力,提高我院学生民主实践能力,依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报院党委、文旅厅批准,拟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时代背景下,回顾党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团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学院青年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立足当下,不忘初心,勇担使命,明确社会责任,强化服务意识,肩负时代使命,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公益性民办应用型本科名校贡献青春力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奉献青春力量,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篇章。
二、大会主要任务及会议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00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剧场
四、大会筹备和领导机构
在学院党政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统筹协调下,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成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包括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等,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领导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组成。
五、大会代表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现有学生4299人,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95人,约占全员学生人数的2.2%,列席代表若干。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学代会代表构成应充分体现广泛性,女代表不少于25%,保证代表中包含普通学生代表。
(二)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执行。按照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由团支部推荐、各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代表建议名单报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六、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构成
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拟由5人构成,实行轮执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根据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之规定,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6人。候选人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经系党总支同意,学生处和院团委已对其进行联合审查,并报院党委、省学联审定,将提交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不记名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5人。
七、大会工作要求
(一)要抓住召开第四次学代会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奋发成才、立志报国,为学校发展建设、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青春和智慧。
(二)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会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规划和确立未来一个阶段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发展方向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和教育广大同学,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各级学生会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本单位出席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及时组织学代会的各项活动,从严要求,保证大会圆满成功。
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在我院积极推进团学组织改革背景下召开的大会,各级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学代会的召开。
学生处、团委、学生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黑龙江艺术学院各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备案表.docx
附件2-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单位代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