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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必备】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核心知识点(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26-07-10

编者按:根据《黑龙江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黑教发〔2025〕70号),我院列入2027年黑龙江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规划。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我院需将教学关键要素改革与办学能力评价深度融合推进。为帮助全校教职工全面掌握办学能力评价与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核心要义、指标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应知应会内容梳理如下,作为全校教职工必学必循的关键依据。

第一期:认识评价——办学能力评价的内涵与总体框架

一、如何理解办学能力评价的内涵及其双重构成?

答: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统一部署,对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质量体检与发展把脉。它并非单一活动,而是一个由 “办学条件监测”与“教学工作评估” 两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前者聚焦于校园、师资、设备、经费等办学的“硬实力”与基础保障,确保学校守住办学底线;后者则深入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实习等内涵建设的“软实力”,引导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者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学校实现 “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 的总体目标。

二、办学能力评价确立了哪些核心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答:指导思想上,本次评价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核心目标,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托底、改善、提升,促进教育教学深化改革,引导高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适配新质生产力成长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工作原则包括三项: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确保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工匠精神培养,坚持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将思政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人才培养始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坚持智慧评价,紧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省域特点、产业行业特色,运用信息技术,数智赋能,依托数据平台实现监测数据自动抓取,切实减轻学校负担,提升评估效率与科学性。

三、我院在黑龙江省评估工作全局中的定位是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2030年前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应评尽评”的要求,省教育厅编制《黑龙江省2025—2030年高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计划》,综合考虑办学类型、办学水平、行业特点、办学特色等因素,分批分期全面推开。我院(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列入2027年参评院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院校,2025年入选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评建工作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学院评建工作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强化党对艺术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贯穿评建全过程,严格对标省级评价文件要求。

2.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强化师德师风与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融合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与“德艺双馨”精神,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彰显“以文化人、以艺育人”特色。

3.坚持精准适配:紧扣龙江冰雪文旅、数字文化、对俄文化交流等重点产业需求,结合艺术类专业特色,突出产教融合、艺教融合、地域服务、技能培养导向,确保评建工作贴合办学实际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4.坚持评建结合:聚焦办学短板与发展瓶颈,边评边改、重在建设,建立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推动办学条件、教学质量、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升级。

5.坚持全员参与:明确各部门、系(部)及全体教职工评建责任,发挥艺术院校师生创造力,营造“人人关心、全员参与、倾力共建”的浓厚氛围,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发力、特色鲜明的评建格局。

【迎评必备】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核心知识点(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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