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办学条件监测(一)——校园建设与教学条件
一、办学条件监测的指标体系如何设置?如何实施监测?
答:办学条件监测指标由 4个一级指标(校园建设、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保障)和21个二级指标、46个监测要点组成。监测依托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对监测点开展常态监测,作为评估工作的数据基础。学院建立办学条件动态监测机制,由办学条件达标组牵头,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审核、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做到“数据有来源、核算有依据、佐证有材料”。
二、“校园建设”方面有哪些特色指标要求?
答:依据黑教发〔2025〕70号文件及艺术类院校特色标准,校园建设方面重点监测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学生宿舍面积、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等指标,确保校园能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学习、工作、生活和运动空间。
三、“教学条件”方面涵盖哪些具体要求?
答:教学条件涵盖图书资源、信息化建设、仪器设备、实训条件四个方面:
1.图书资源:重点监测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图书包括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学位论文、音视频)。数字资源折合后计入图书资源总量,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图书资源总量的40%。音视频时长1小时参照1册图书计算。
2.信息化建设:重点监测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无线网络覆盖等指标。
3.仪器设备:重点监测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当年新增设备占比。舞台艺术、冰雪艺术等特色专业生均设备值应不低于通用标准。
4.实训条件(动态监测点★):包括校内实训基地数量、省级以上实训基地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数、生均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校外实训基地数量、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