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收毕业生就业派遣费的通知
黑艺招就处就字【2014】2号
各专业系、校外办学点: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从2014年度毕业生派遣之日起,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费暂停收取。各专业系,校外办学点接到本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已经收取的如数返还给学生。
特此通知。